德国法学家耶林说:“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,第一次以武力,第二次以宗教(指基督教),第三次以法律。” 武力的征服在西哥特首领阿拉里克攻占罗马那 “永恒之城” 的一刻灰飞烟灭,长久湮没在历史的尘封中。宗教的征服随着科学昌明而日渐削弱其影响,最后退居人类心灵的一隅。唯有法律的征服,,更进而由欧洲覆盖了整个现代世界。
从拉丁语系的西班牙、葡萄牙到拉丁美洲,从法国、德国、瑞士到作为前殖民地的阿尔及利亚、埃及、叙利亚,还有北欧的挪威、瑞典和俄罗斯,没有哪个建立现代法治的国家不受罗马法的影响。甚至英美法系的 “衡平法” 制度也以罗马法为适用的渊源,日本、中国则在师法欧美的过程中间接承袭了罗马法。罗马人此次遥隔千年的征服,更为广阔也更加持久。
这次征服始于1137年一套法律文献的发现。它是数百年前东罗马皇帝优士丁尼主持编纂的《法学阶梯》全本,其中记载着当时著名法学家对罗马法律的注释和评论。对罗马法的研究大受激励,一跃而成为全欧洲的显学。宿学耆旧授业传经,四方学子负笈以从。这场罗马法复兴的热潮从意大利半岛传到法国,从法国传到低地国家,18世纪终于在德国兴起。以此为基础,欧洲国家开始以罗马法为蓝本制订适合商品经济需要的现代法律。
,即为全欧洲立法。他卓越的武功已经荡然无存,但这部法典至今熠熠生辉。,三位威名赫赫的帝王贯穿着罗马法从完备、沉沦再到复兴的整个历史。
12月3日下午,我们一起追寻一套法律沧海浮沉的轨迹,向悠远的罗马发思古之幽情,为变幻的当下进一份慎思审问的献礼。
[美]莫里斯, 王学文译, 法律发达史.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, 北京: 2014.
周枏, 罗马法原论. 商务印书馆, 北京: 2016.
Peter Stein, Roman Law in European History. Cambridge, 2004.
活动主题
罗马法复兴与欧洲现代法律秩序的形成
活动主持
梁静儿宝
分享嘉宾
宗琦
活动时间
2016年12月3日(星期六)14:30—17:30
活动地点
雁塔区小寨华旗国际广场2402 倾城时光
参与人数
20 (为有效利用资源,请提前报名)
备注
请参与人员提前阅读推荐书目,加深对活动主题的认识。
报名方法
点击阅读原文报名,报名时请使用微信ID。